媒体报道

宁波发改委、宁波电商协会领导与专家来我公司调研指导工作

    6月7日下午,中国塑料城管委会副主任、甬易支付筹建领导小组组长翁文涵率甬易支付筹建小组赴宁波电商协会接洽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工作。宁波信息化服务中心主任俞良、宁波电商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王琪、中国人民银行金融集团董事长参加了本次会议。
    翁主任对甬易支付公司的筹建情况做了汇报。介绍了支付项目概况及项目进展情况。对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后交易与支付业务的剥离,宁波周边支付结算资源的调 研、支付系统开发商的接洽、功能需求的编写等工作做了简要的汇报,并就如何立足宁波地区推动支付平台做大做强提出了征求意见和建议。
    王琪表示宁波电商协会将会全力支持和帮助甬易支付搭建第三方平台,帮助调研和推动甬易支付在宁波地区的工作,并转达了宁波发改委将于年底出台第三方支付平 台扶持政策的信息,鼓励甬易支付要创新服务,积累优势,增强平台对电商企业的吸引力。另外,中国人民银行金融集团董事长叶女士就金融创新方面与甬易支付筹 建小组成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
    最后,翁主任表示甬易支付作为宁波唯一的互联网支付牌照将在金融创新、现代物流和其他创新方面下足功夫,摸索出一条符合B2B电商平台做大做强的强企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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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参加甬易电子支付平台建设汇报会

    2月28日下午,甬易电子支付平台建设工作汇报会在网上市场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相关处室、余姚市支行、塑料城管委会等领导及部分合作银行的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塑料城管委会副主任翁文涵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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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普及月 --- 消费者权益类知识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时,有权知悉金融产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前,应详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种类、价格、内容、收益来源、收费标准、计罚息标准、风险程度等情况,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关注其中的免责条款,如对合同条款不理解,应要求金融机构作出详细的解释。

金融消费者应在自身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作出金融消费决策,切不可盲目消费。

金融消费者享有金融隐私权,有权对其个人金融信息的收集、披露和使用进行控制。个人金融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以及相关衍生信息。

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消费过程中应注意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保护好个人身份证、存折账号、银行卡卡号密码、个人信用记录、个人信贷合同等资料。办理信用卡请到各银行正式营业网点办理。

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时,享有机会均等,合理付费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金融消费者在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免除金融机构责任、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排除金融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条款,金融消费者可提出异议,要求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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