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冻结长期不使用账户的公告

关于冻结长期不使用账户的公告

作者:

甬易支付

发表时间:

2016-11-18 14:52

尊敬的各位客户: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16〕261号《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六条明确要求: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支付机构应当暂停其所有业务,重新核实身份。我公司按照文件要求,自即日起暂时冻结了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甬易支付账户,如您使用甬易支付账户时发现被冻结,请您在工作时间联系我司客服(客服热线4000508087或官网首页在线客服)办理身份重新认证和账户解冻的相关手续。

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浙江甬易电子支付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8日

官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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